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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在花桥 2016/11/11 9:12:23 浏览次数:0次
近年来,随着房价疯涨,房东“一房两卖”的事情屡见不鲜,但房地产公司也玩起了“一房两卖”,这事却很少听说过。近日,昆山法院就受理了一起房地产买卖纠纷案件,房产公司误将施工编号当成公安编号与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结果惹了麻烦。 原来,昆山某房地产公司在2014年将位于昆山某小区的公安编号为13幢104号房屋出售给王某。但在签订备案合同时,由于业务员的疏忽大意,误将施工编号当成公安编号,合同上直接填写成了14幢201号。不久后,房产公司发现了错误,联系王某,并重新签订了公安编号为13幢104号房屋的买卖合同。而真正的公安编号为14幢201号卖给了谢某。 由于王某和房产公司错签的14幢201号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了备案,需要撤销,否则真正的购买者谢某无法办理网签。 但是,房产公司多次联系王某,要求协商办理撤销网签备案事宜,均无结果。考虑到王某仅支付了公安编号为13幢104号房屋的房款,房产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与王某签订的14幢201号房屋买卖合同。最后,双方经法院调解,解除了该网签备案合同。 法官提醒 关于公安编号与施工编号不统一的现象在房地产市场很常见。施工编号是指,在规划开发时,开发商对小区楼盘的编号,是开发商随意起的名字,不具有法律效应。而公安幢号编号是指交房前,开发商到所在区域派出所报批后,由当地派出所对该小区进行的编号,是居民办理产证、户籍等的重要依据。 因此,房产公司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弄清楚所购房屋的编号是施工编号还是公安编号,以免以后交房时产生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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